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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之物(1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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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ThingontheDoorstep

本文写于1933年8月,后于1937年1月发表在《诡丽幻谭》上。大多数评论家认为,洛夫克拉夫特在创作这篇小说时受到了巴里·帕因在1911年发表的作品《灵魂交换》(AnExchangeofSouls)与H.B.德雷克1925年的作品《治疗》(TheRemedy)的启发。虽然小说本身包含了大量的“克苏鲁神话”元素,例如“来自印斯茅斯的居民”和“修格斯”等等,但其核心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哥特故事。

1937年1月《诡丽幻谭》中的插画。

I

没错,我的确将六颗子弹送进了我最好的朋友的脑袋,但我仍然希望通过这份陈述说明我并没有谋杀他。起初,你们会说我是个疯子——比我在阿卡姆疗养院单间里射杀的那个人更加疯狂的疯子。然后,一些读者会思考每一段叙述,将它们与已知的事实进行对比,然后扪心自问:在见识了有关那一恐怖事物的证据——那个位于门阶上的东西——之后,还能相信什么呢?

当初,我觉得自己所经历的疯狂故事只不过是些疯癫的胡话。即便是现在,我也会问自己是不是被误导了——还是说我根本就没有发疯?我不知道答案——但其他人也会谈论一些有关爱德华与亚西纳·德比的怪事,甚至就连冷淡麻木的警察们也没办法解释那位骇人的访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们支支吾吾地试图编造出一套理论,将一切归结为被解雇的仆人炮制出的恐怖玩笑或警告,可是他们也从心底里知道,真相要远比这些事情更加恐怖、更加令人难以置信。

所以,我说我没有谋杀爱德华·德比。更确切地说,我为他复仇了,并且为这个世界清除了一头可怕的怪物——如果它存留下来,将会为整个人类带来无数的恐怖。在我们每日行走的道路近旁有着某些充满阴影的黑色地带。偶尔,某些邪恶的家伙会开辟出一条通道穿过这些黑暗地带。这个时候,那些知情的人就必须不计后果地将其予以铲除。

我与爱德华·皮克曼·德比自小相识。他比我小八岁,却非常早熟。那个时候他才八岁,而我也只有十六岁,但我们已经有了许多的共同点。他是我见过的最为杰出的少年学者。七岁的时候,他写了一首内容阴郁、充满幻想、甚至还有些病态的诗,让他身边的那些家庭教师倍感惊讶。私人教育以及娇生惯养的隐居生活或许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的早熟。小时候,他的身体有些虚弱,这让溺爱孩子的父母颇为担心,因此他们一直将他牢牢地留在身边。他被禁止在没有护士照看的情况下外出,也极少有机会与其他孩子一同无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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